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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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的交通决定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处罚依据、事故书处罚种类等。处罚在生活实践当中,内容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决定那么交警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事故书过错程度对当事人进行责任划分。

一、处罚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交通决定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事故书法规的处罚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内容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交通决定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事故书法规的处罚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

4.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

二、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1.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标的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人报案。在保险公司抵达出险现场之前,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对受损的保险标的进行必要的整理。律师在线提醒您,对于火灾或机动车辆出险,被保险人在出险现场应服从消防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的现场指挥。

2.接受保险公司检验。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关)在出险现场检验受损的保险标的,并提供各种方便,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

3.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单证。

被保险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索赔单证。

被保险人应及时向出险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在出险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出险通知书”。

4.领取保险赔款。

(1)接到领取赔款通知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领取保险赔款,部分赔款超出三个月不领保险公司视为放弃领取。

(2)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个人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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